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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9
632
教函【2015】5号
关于文学艺术学院2011级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现将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各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填写《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院中期自查表》、《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2015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并于4月24日前上报院教科办。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评优工作
1、各系于6月9日----12日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不允许提前组织答辩。6月2日上报答辩日程安排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各系答辩结束后,按每个专业推荐1名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生,每名被推荐论文(设计)学生填写《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优表》(电子版),并上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含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的数据记录等材料)至教科办。
三、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
由学校统一订制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已发各系每位毕业生,请各系于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将每位同学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记录、答辩成绩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装于档案袋中归档保存。
附件1:《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院中期自查表》
附件2:《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2015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附件3:《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2015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表》
附件4:《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附件5:《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优表》
文学艺术学院教科办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