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2015-12-07
227
教函【2015】18号
关于公示2015年课时津贴的通知
各系、办:
学院教办已根据《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津贴发放办法》及学校相关课时费核发标准,对学院教师2015年教学工作课时津贴进行了核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7日——12月10日。
如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与教办石利娟联系(电话2055093)。
教学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2015年度课时津贴(三稿、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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