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艺术学院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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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函【2017】11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试卷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严格执行本学期的教学计划,本学期自第10周开始进行结课考试试卷组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卷要求:
1. 组卷工作应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考试工作规范》及《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试卷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进行。
2. 课程考核方式应严格遵循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3. 课程名称及代码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表中的课程名称及代码)填写。
4.每门课程试卷应包括A、B卷及答案,试卷及参考答案均按统一格式打印(格式见附件)。
二、交卷要求:
1.交卷时间:有提前考试的科目,请于考试前两周将试卷交至教办;其它所有试卷的交卷截止日期为11月29日(第12周周三)。
2. 交卷方式:任课教师将经过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的试卷交至教办李月老师处。
三、其它:
请各位任课教师做好保密工作,严禁网络传送试卷,避免在公用计算机上留存电子版。教办提供用于打印试卷的专用计算机。
附件:教函[2017]11 号 关于收缴17-18-1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通知.rar
1.试卷模板(2017)
2.答案模板
3.石河子大学考试工作规范
4.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试卷管理规定
5.教函【2017】11号 关于收缴2017-2018-1学期期末试卷的通知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