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艺术学院
2018-04-19
1071
教函【2018】16号
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
本科毕业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规范性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学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系、指导教师通过展示汇报、座谈、分组集中指导等方式,结合“毕业论文任务书”对学生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学生工作进度、工作态度、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如下:
1.各系对本科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工作是否有序,是否按计划进行。
2.各系对学校毕业论文有关工作规范、要求和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各系是否制定了各专业的毕业论文实施细则等。
3.各系参加毕业论文环节的学生数、论文选题,指导教师的配备及指导情况。
4.学生的文献查阅情况,包括学院要求文献综述的完成时间、对文献综述质量进行检查的方式等。
5.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初稿的完成情况。注意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中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政治观念正确,无不当言论。
6.毕业论文需要的实验设施、图书资料等是否完备。
二、检查工作安排
1.2018年4月16日--4月20日,学生登陆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网址:http://shzu.co.cnki.net/),填写课题进度信息(包括已完成任务、未完成任务、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并上传当前课题研究成果,由指导教师审阅检查。
2.各系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填写《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院中期自查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请于4月27日前交至教办,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37684000@qq.com。
三、检查要求
1.各系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落实毕业论文环节规范,加强毕业论文的指导与管理,做好过程管理,为毕业论文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同时,结合《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及《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石大教发〔2018〕4号)等文件对全院学生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2.各指导教师应认真尽责地做好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督促在外实训和实习的学生按时返校进行毕业设计,对学生设计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帮助,并给出指导性意见。对进展较慢的学生,要给予特别关注,多加指导和督促,保证毕业设计能够顺利完成。
3.对于中期检查未按计划进度完成或不达标的同学,由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给出处理意见,达到一定程度的,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等相关手续。
4.各系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禁止一切形式的课题变更。
附件:
2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学院中期自查表 - 系填.doc
4.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书写规范参考.doc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