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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函【2018】18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文学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

2018-05-09

浏览量:

465


                                            教函【201818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办:

为加强对本科日常教学运行全过程的管理,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常教学秩序,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决定于第9-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投入情况,教师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课堂考勤记录和平时成绩记录,课堂教学情况,及基本教学文件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的展示情况等;其中教学基本文件是指课程教学大纲(含实践教学大纲)、教案、讲稿(或课件)、教材(或参考书)、教学日历、课程表、授课班级花名册等内容;

2.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教学秩序保障情况;

3.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教研活动、听课、集体备课等

4.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情况、同行听课情况及听课记录留存及汇总提交情况;

5.期中试卷、实验报告、教学总结等工作资料的留存、归档情况;

6.学生上课纪律、学习状态、学习纪律等情况;

7.实践教学准备、开展情况;毕业生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校级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情况及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

8.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情况;

9.学院需要反映的问题及困难等。

10.本科评估材料准备情况

11.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等。

二、检查方式及进度

1.各系自查(第9-10周)。各系明确期中教学检查重点内容,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并组织教师、教研室展开自查,逐一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内容,找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期中考试环节(第10-11周)。各系按照人才培养需求及学校期中考试要求,填报《课程期中考试计划表》,并组织老师学习《石河子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石河子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等文件,认真做好期中考试的组织、管理、成绩分析等工作。

3. 学院检查交流(第11-12周)。学院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主要了解教师对院、系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环节、教学安排、教学方式方法等学习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组织各系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汇报,各系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三、其他要求:

请各系分别于511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计划、522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均电子版)报至教办张俊老师处。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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