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艺术学院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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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函【2018】21号
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各系:
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已进入后期,按照《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工作程序,保证教学质量,在充分汲取往届毕业答辩工作经验及结合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应用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0日
二、答辩组织
(一)前期组织工作
1.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专业毕业答辩组织工作,统筹成立答辩委员会,设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专家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应由副高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与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各答辩小组可配备答辩秘书一名,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答辩记录、撰写答辩评价意见、统计和录入答辩成绩等工作。
2.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各系要严格审查学生毕业答辩资格,严禁将不具备答辩资格学生列入毕业答辩学生名单。未按时提交论文(设计)定稿进行学校统一重复率检测(统测)者,一律不予安排答辩,总评成绩按“零分”计;毕业论文重复率统测未通过、经复检由学院认定取消答辩资格者,不予安排答辩,总评成绩按“零分”计。
3.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各系应制定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填写《文学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表》(见附件1),公开答辩活动,将答辩安排向指导老师和答辩学生公布,并通知到每位答辩学生。文学艺术学院毕业论文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二)答辩准备
1.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工作。答辩工作开始前,答辩小组应组织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由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分别进行。指导教师对学生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学生整个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研究水平进行全面评价。评阅教师着重评价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与水平。评阅结束应写出书面评阅意见,并对有关毕业论文(设计)表格均应认真、公正填写完毕,并将评阅成绩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应合理安排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工作,评阅教师评阅环节引入三方互评机制,不得采取指导教师间两两互评的评阅方式。
2.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各组答辩秘书对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格式、选题指南、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指导教师评语表、评阅教师评语表等进行形式审查。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各答辩秘书将存在问题及修改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由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进行整改;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安排学生进行毕业答辩。
(三)答辩程序及成绩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毕业答辩时,每位学生可采用PPT汇报形式概述论文(设计)研究的主要问题及主要结论。答辩小组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在学生汇报后进行提问。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5分钟左右,提问和回答问题15分钟左右。一般情况下,学生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其所在答辩小组专家。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给出成绩并签字。同时由答辩委员会组织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总评成绩。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不合格的,今年6月不予毕业和学位授予,由学院教科办组织统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
三、毕业论文(设计)评优
各专业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需填写《石河子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见附件6)、《石河子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展示表》(见附件7),于6月12日前上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优表(见附件5)、推荐表、展示表和完整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推荐指标:按专业进行推荐,每个专业推荐1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跨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由授课学院负责推荐。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统测重复率应≤20%,同时从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指定1篇参加石河子大学“十佳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石河子大学2018届十佳毕业论文(设计)”及“石河子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分别给予指导教师额外指导课时50及10学时工作量认定及证书奖励,为获奖同学颁发证书。
四、时间安排及存档要求
1.5月30日前,各系将《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表》、《文学艺术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含电子版)报教科办。
2.6月1日—6月10日,各系组织毕业答辩工作,不得提前或推后答辩时间。
3.6月12日前,各系填写《文学艺术学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件3),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录入及提交工作。同时将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优表、推荐表、展示表(含电子版)和材料报教科办。
4.6月22日前,各系按照评估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附件1.文学艺术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表.xlsx
附件3.文学艺术学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4.文学艺术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xlsx
附件7.石河子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展示表.doc
文学艺术学院教科办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