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艺术学院
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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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函【2018】48号
关于开展2018年石河子大学在线开放课程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结合《石河子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实施细则》(石大校发〔2018〕173号),现决定启动2018年石河子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范围
面向学校全日制本科开课课程,且连续开设3年以上。重点遴选范围:
1.公共基础课程;
2.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
二、申报立项的条件
1.课程负责人及团队
(1)课程负责人为我校教师,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改革意愿。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课程负责人本次申请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限一门。
(2)课程负责人主持课程建设,对课程进行总体规划,对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把关,协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鼓励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课程团队。
(3)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教师愿意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够保障线上线下教学的正常有序运行,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
2.课程内容与教学设计
(1)课程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鲜明的学科特色和精湛的教学水平,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学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2)课程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课程知识体系和资源配置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三、申报立项步骤
1.各系认真研究《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整体部署,动员、指导教师的申报工作。
2.申报立项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教师填写《石河子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1)、《石河子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内容设计表》(附件2)以及10分钟以上的教学授课视频。
3.经所在系审核通过后,于2018年11月22日前将申报书及石河子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至教办(申报书骑马装订每项一式3份,课程内容设计表3份,教学视频光盘或U盘,汇总表一份)。
4.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报送至大学教务处参加评审。
四、建设进度及要求
经学校立项的课程,学校按照《石河子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实施细则》(石大校发〔2018〕173号)给予拍摄经费支持。课程负责人及团队须严格按照课程建设进度、建设标准推进课程建设,于2019年12月15日之前向学校提交成片,并在“爱课程网”“中国大学MOOC”“学堂在线”“智慧树网”等学校认可的平台上线、开课。若因团队原因造成无法按时、保质完成,学校将取消该课程的建设工作,并收回所使用经费。
五、其它
我校教师负责立项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其知识产权为学校所有,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负责带领团队完成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运行与应用,学校会与合作服务平台签订合作协议,以保障我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教师如果与校外机构合作开设课程,须先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否则相关奖励措施不予认定,课程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授课教师个人承担。
附件:
4.石河子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实施细则-石大校发2018-173号.pdf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