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文学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

2019-05-21

浏览量:

1023

  

                                                                                教函【201918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2019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按照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工作程序,保证教学质量,在充分汲取往届毕业答辩工作经验及结合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应用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9525日—201962日。

二、答辩组织

(一)前期组织工作

1.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专业毕业答辩组织工作,统筹成立答辩委员会,设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专家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原则应由副高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与我校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各答辩小组可配备答辩秘书一名,负责毕业论文形式审查、答辩记录、撰写答辩评价意见、统计和录入答辩成绩等工作。

2.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各系要严格审查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填写附件1),严禁将不具备答辩资格学生列入毕业答辩学生名单。未按时提交论文定稿进行学校统一重复率检测(统测)者,一律不予安排答辩,总评成绩按“零分”计;毕业论文重复率统测未通过、经复检由学院认定取消答辩资格者,不予安排答辩,总评成绩按“零分”计。

3.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各系应制定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填写《文学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日程表》(见附件2),公开答辩活动,将答辩安排向指导老师和答辩学生公布,并通知到每位答辩学生。文学艺术学院毕业论文评分标准附件3

(二)答辩准备

1.毕业论文评阅工作。答辩工作开始前,答辩小组应组织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评阅工作。毕业论文的评阅由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分别进行。指导教师对学生所有毕业论文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学生整个毕业论文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研究水平进行全面评价。评阅教师着重评价毕业论文的质量与水平。评阅结束应写出书面评阅意见,并对有关毕业论文表格均应认真、公正填写完毕,并将评阅成绩录入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应合理安排毕业论文评阅工作,评阅教师评阅环节引入三方互评机制,不得采取指导教师间两两互评的评阅方式。毕业论文评阅还须关注论文的意识形态审查,如有问题,及时上报。

2.毕业论文形式审查。各组答辩秘书对毕业论文成果格式、选题指南、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指导教师评语表、评阅教师评语表等进行形式审查。毕业论文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各答辩秘书将存在问题及修改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由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进行整改;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安排学生进行毕业答辩。

(三)答辩程序及成绩

1.毕业论文答辩程序。毕业答辩时,每位学生可采用PPT汇报形式概述论文研究的主要问题及主要结论。答辩小组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在学生汇报后进行提问。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0分钟左右,提问和回答问题10分钟左右。一般情况下,学生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其所在答辩小组专家。

2.毕业论文成绩。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给出成绩并签字(答辩相关用表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同时由答辩委员会组织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总评成绩。对于毕业论文总评成绩不合格的,今年6月不予毕业和学位授予,由学院教科办组织统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

三、毕业论文(设计)评优

各专业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填写《石河子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见附件4)、《石河子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展示表》(见附件5),于67日前上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优表(见附件6)、推荐表、展示表和完整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推荐指标:按专业进行推荐,每个专业推荐1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跨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由授课学院负责推荐。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统测重复率应≤20%,同时从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指定1篇参加石河子大学“十佳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石河子大学2019届十佳毕业论文(设计)”及“石河子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分别给予指导教师额外指导课时5010学时工作量认定及证书奖励,为获奖同学颁发证书。

四、时间安排及存档要求

1. 523日前,各系将《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程表》报教科办。

2. 525日—62日,各系组织毕业答辩工作,不得提前或推后答辩时间。

3. 63日前,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录入及提交工作。

4. 67日前将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优表、推荐表、展示表(含电子版)和材料报教科办。

5. 622日前,各系按照评估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附件1.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文学艺术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日程表.xlsx

附件3.文艺学院毕业论文评分标准.doc

附件4.石河子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docx

附件5.石河子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展示表.doc

附件6.石河子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优表.xlsx

附件7.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doc

                        文学艺术学院教科办

                                                 201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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