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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求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5-03-16

浏览量:

1033

 

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有关复试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要求。

一、复试原则及组织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各项复试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1、根据学校指标分配情况及考生初试成绩,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根据最终成绩择优录取。

2、复试采用面试结合笔试的方式。复试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的测试,测试的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英语听说能力。

3、专业笔试及加试试卷。学院组织文学教育和艺术教育专业教师组成出卷组,各出2套专业理论试卷。考试前随机抽取调用。

4、英语口试。考生随机抽取一篇英文短文,考生朗读后随即口译成中文。考试组成员可就短文内容或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5、专业面试。学院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方向教师组成面试组,随机向考生提问。复试过程需填写现场记录,并安排录像。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6、学院复试巡视小组加强巡视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进展。

三、复试程序

1、复试时间定于318―20日,具体如下:

项目

时间

地点

资格审查

2015.3.18 10:0018:00

1-108

专业加试

中国文学史(文学教育)

2015.3.18  16:00-19:00

1-105A

中外教育史(文学教育)

2015.3.20  16:00-19:00

面试及口语测试

2015.3.19  10:00

1-207

专业课笔试

2015.3.19  16:00-18:00

2-302

体检

2015.3.20  10:40

北区校医院

 

2、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思想品德考核表,资格审查表,照片及其他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详见大学研究生处复试注意事项网页通知)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证件及复试证到指定地点,按要求参加复试。

4、学院将尽快公示复试结果。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面试;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1.5

 

其他事宜,请查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

http://yz.shzu.edu.cn/List.asp?C-1-1315.Html

复试注意事项,请查阅:

http://yz.shzu.edu.cn/List.asp?C-1-1310.Html

如有问题,请联系文学艺术学院教科办,电话:0993-2055092

 

                         文学艺术学院教科办

                          2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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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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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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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有关复试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要求。

一、复试原则及组织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各项复试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1、根据学校指标分配情况及考生初试成绩,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根据最终成绩择优录取。

2、复试采用面试结合笔试的方式。复试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的测试,测试的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英语听说能力。

3、专业笔试及加试试卷。学院组织文学教育和艺术教育专业教师组成出卷组,各出2套专业理论试卷。考试前随机抽取调用。

4、英语口试。考生随机抽取一篇英文短文,考生朗读后随即口译成中文。考试组成员可就短文内容或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5、专业面试。学院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方向教师组成面试组,随机向考生提问。复试过程需填写现场记录,并安排录像。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6、学院复试巡视小组加强巡视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进展。

三、复试程序

1、复试时间定于318―20日,具体如下:

项目

时间

地点

资格审查

2015.3.18 10:0018:00

1-108

专业加试

中国文学史(文学教育)

2015.3.18  16:00-19:00

1-105A

中外教育史(文学教育)

2015.3.20  16:00-19:00

面试及口语测试

2015.3.19  10:00

1-207

专业课笔试

2015.3.19  16:00-18:00

2-302

体检

2015.3.20  10:40

北区校医院

 

2、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思想品德考核表,资格审查表,照片及其他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详见大学研究生处复试注意事项网页通知)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证件及复试证到指定地点,按要求参加复试。

4、学院将尽快公示复试结果。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面试;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1.5

 

其他事宜,请查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

http://yz.shzu.edu.cn/List.asp?C-1-1315.Html

复试注意事项,请查阅:

http://yz.shzu.edu.cn/List.asp?C-1-1310.Html

如有问题,请联系文学艺术学院教科办,电话:0993-2055092

 

                         文学艺术学院教科办

                          2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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