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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0
505
院教发〔2016〕14号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办: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学院成立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闫 青
副组长:王立昌 郑 亮 宋朝晖 张 寅
成员:朱秋德杨向奎 闻洪斌孙 磊张 洁
余婧华 马 娟 李江杰 白黎军 王志炜
石利娟李建华盛 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召开期末考试动员大会;
2.加强考前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学习《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石河子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石河子大学本科生课程补考及重修管理办法》等文件;
3.组织教师学习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石河子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石河子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
4.加强对试卷安全性、保密性的教育与指导;
5.组织阅卷教师学习阅卷规则,确保阅卷的公平性及成绩登录上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二、考试工作组
1.巡视组
组长:王立昌
第一组:闫 青 朱秋德 石利娟(1月9日全天巡视);
第二组:郑 亮 孙 磊 盛 季(1月10日全天巡视);
第三组:王立昌 张 洁 李建华(1月11日全天巡视);
第四组:宋朝晖 马 娟 刘要凯(1月12日全天巡视);
第五组:张 寅 白黎军 王红星(1月13日上午巡视)。
巡视组的主要职责:
(1)提前15分钟到达巡视区,巡视学院所属各考场,确保考场秩序井然;
(2)处理考场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并与考务组密切联系。
2.考务组
组长:闫 青
成员:李 军 余婧华 闻洪斌 王志炜 李江杰
石利娟张 俊 李 月 孙海波
考务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考场与监考教师的安排;
(2)严格试卷管理,确保试卷的安全性、保密性;
(3)组织阅卷教师学习阅卷规则,确保阅卷的公平性及成绩登录、上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3.宣传组
组 长:郑 亮
成 员:李建华 林 楠 郅 洁 刘要凯 曹雨婷
(1)组织召开学生期末考试动员大会,负责考前考风考纪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石河子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和《石河子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2)考前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张贴诚信考试诚诺书,悬挂宣传横幅;考中撰写考试简报,及时发布考试、考场信息;考后及时总结。
三、相关工作安排
1.监考安排:
(1)各监考老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页面,选择相应的学期及考试轮次查看监考安排,并与教办发布的监考安排仔细核对,如有不一致的,可向学院教办咨询。
(2)各监考老师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完成监考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经教师所在系批准后报教办备案。
2.主、副监考教师要求:
(1)主监考领取试卷。各监考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去规定的地点领取试卷,避免错领、漏领试卷,且不同考场的试卷一律不得代领。由于公共课程试卷多,请各监考老师领卷时记住序号、考场位置和班级信息(见附件2的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2)公共课试卷的领取按照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要求执行,即:主监考提前30分钟在行政楼一楼教务处领取试卷,《大学英语》(一)和《大学英语》(三)(须提前40分钟)领卷地点在大学行政楼一楼教务处;《数学文化》领卷地点在大学行政楼一楼教务处;《心理学》领卷地点在师范学院教科办(北区师范学院四楼404室)。
(3)专业课试卷由主监考老师在考前30分钟到博学楼A区大厅领卷(考场在东区的,在教办领卷)。
(4)所有副监考老师,须提前30分钟到考场所在教学楼一楼大厅签到。
3.《大学英语》课程考试听力部分要求:
(1)为保证最佳收听效果,博学楼A区、B区、C区和会2、会3、会4考场的所有考生(注:含音乐学、美术学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各专业学生)须自带我校大学英语教学使用的标准化数字调谐接收机。考试前一周内每天18:00至22:00发送英语听力信号,如接收机出现问题请到会1西305室进行调换。
(2)各教学楼(博学楼A、B和C区、会2、会3、会4)听力接收频段为FM85.5MHz。考试前1小时发送调试信号,以供学生提前调试收音效果。
(3)听力播放时间表见《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石大教发[2016]36号)。
4.考场要求:
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填写试卷袋和《石河子大学考场记录表》,考试结束后仔细清点试卷份数,将缺考学生的试卷及空白试卷一并装入试卷袋,杜绝空白试卷流出。
5.试卷上交要求:
所有试卷必须于考试结束20分钟内由监考老师将试卷(含考场记录)交至指定地点,当面清点试卷份数,并交回考场记录。
《大学英语》(一)和《大学英语》(三)试卷交至大学中区行政楼一楼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数学文化》试卷交至会7理化楼249室;《心理学》试卷交至北区师范学院三楼心理系办公室。
专业课试卷交至授课系办公室或任课老师到考场接收。
6.成绩上报、登陆与分析要求:
(1)学生所修课程的总评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可达30%-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70%。平时成绩超过40%的课程需上报经教研室、学院审核通过的《课程成绩比例设置需求表》,且应有明确的“课程平时成绩具体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各系、任课教师应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的管理,严格平时成绩的评定。做到成绩评定科学、公平、公正,平时成绩评分有据、记录详实、有据可查、归档完整。未完成课程规定的实验、实习及作业要求的学生,不得进行该门课程成绩的综合评定。
(2)课程考试结束后,教学任务承担单位(系、教研室、课程组)的任课教师要认真、及时做好试卷评阅、网上成绩登录、试卷及成绩分析等工作。原则上应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网上成绩登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登录的,需上报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的《成绩延期登录申请表》。
(3)各任课教师要认真、及时做好试卷评阅、网上成绩登录、试卷及成绩分析、试卷整理等工作。上传成绩前,务必先核对学生名单及成绩,登录成绩后打印原始成绩一式三份,审核、签字后交至各系。
(4)加强试卷资料存档工作。
试卷材料应包括考场记录、成绩单、平时成绩记分册、课程总结、成绩分析、考卷(仅装订答题纸的需附原卷1份)、参考答案等材料。
成绩分析应包括卷面成绩分析和总评成绩分析两部分,应能够反映出课程综合成绩构成情况和平时成绩的来源情况。
(5)各系于2016年1月16日前将各科试卷成绩收齐,按班级排序,打印封皮、目录(可在学院群共享下载),装订成册,并于当日18:00前交至教办(一式两份)。
(6)各系教师完成网上成绩登录后,请及时通知学生上网查询成绩,便于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假期复习。
(7)凡不及格人数超过15%的课程,教师要对二到三个学期的成绩进行分析、比较,做出成绩分析总结。
7.违纪作弊处理
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以及在课程论文和报告中抄袭作弊的,学院将严格按《石河子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纪处理条例》(石大校发〔2016〕137号)和《石河子大学作弊处理程序及归档管理办法》(教发〔2004〕14号)文件精神进行处理,考试当天需将作弊学生的相关材料(学生试卷、作弊证据、学生检查、监考教师情况说明等)上报教科办。对不负责任、对作弊视而不见、为作弊学生开脱、说情庇护者将按《石河子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附件:2016-2017-1学期期末考试相关文件1230.rar
文学艺术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仅用于查看序号)
2016年12月29日
文学艺术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印发
2016-12-30
505
院教发〔2016〕14号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办: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学院成立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闫 青
副组长:王立昌 郑 亮 宋朝晖 张 寅
成员:朱秋德杨向奎 闻洪斌孙 磊张 洁
余婧华 马 娟 李江杰 白黎军 王志炜
石利娟李建华盛 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召开期末考试动员大会;
2.加强考前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学习《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石河子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石河子大学本科生课程补考及重修管理办法》等文件;
3.组织教师学习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石河子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石河子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
4.加强对试卷安全性、保密性的教育与指导;
5.组织阅卷教师学习阅卷规则,确保阅卷的公平性及成绩登录上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二、考试工作组
1.巡视组
组长:王立昌
第一组:闫 青 朱秋德 石利娟(1月9日全天巡视);
第二组:郑 亮 孙 磊 盛 季(1月10日全天巡视);
第三组:王立昌 张 洁 李建华(1月11日全天巡视);
第四组:宋朝晖 马 娟 刘要凯(1月12日全天巡视);
第五组:张 寅 白黎军 王红星(1月13日上午巡视)。
巡视组的主要职责:
(1)提前15分钟到达巡视区,巡视学院所属各考场,确保考场秩序井然;
(2)处理考场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并与考务组密切联系。
2.考务组
组长:闫 青
成员:李 军 余婧华 闻洪斌 王志炜 李江杰
石利娟张 俊 李 月 孙海波
考务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考场与监考教师的安排;
(2)严格试卷管理,确保试卷的安全性、保密性;
(3)组织阅卷教师学习阅卷规则,确保阅卷的公平性及成绩登录、上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3.宣传组
组 长:郑 亮
成 员:李建华 林 楠 郅 洁 刘要凯 曹雨婷
(1)组织召开学生期末考试动员大会,负责考前考风考纪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石河子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和《石河子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2)考前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张贴诚信考试诚诺书,悬挂宣传横幅;考中撰写考试简报,及时发布考试、考场信息;考后及时总结。
三、相关工作安排
1.监考安排:
(1)各监考老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页面,选择相应的学期及考试轮次查看监考安排,并与教办发布的监考安排仔细核对,如有不一致的,可向学院教办咨询。
(2)各监考老师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完成监考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经教师所在系批准后报教办备案。
2.主、副监考教师要求:
(1)主监考领取试卷。各监考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去规定的地点领取试卷,避免错领、漏领试卷,且不同考场的试卷一律不得代领。由于公共课程试卷多,请各监考老师领卷时记住序号、考场位置和班级信息(见附件2的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2)公共课试卷的领取按照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要求执行,即:主监考提前30分钟在行政楼一楼教务处领取试卷,《大学英语》(一)和《大学英语》(三)(须提前40分钟)领卷地点在大学行政楼一楼教务处;《数学文化》领卷地点在大学行政楼一楼教务处;《心理学》领卷地点在师范学院教科办(北区师范学院四楼404室)。
(3)专业课试卷由主监考老师在考前30分钟到博学楼A区大厅领卷(考场在东区的,在教办领卷)。
(4)所有副监考老师,须提前30分钟到考场所在教学楼一楼大厅签到。
3.《大学英语》课程考试听力部分要求:
(1)为保证最佳收听效果,博学楼A区、B区、C区和会2、会3、会4考场的所有考生(注:含音乐学、美术学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各专业学生)须自带我校大学英语教学使用的标准化数字调谐接收机。考试前一周内每天18:00至22:00发送英语听力信号,如接收机出现问题请到会1西305室进行调换。
(2)各教学楼(博学楼A、B和C区、会2、会3、会4)听力接收频段为FM85.5MHz。考试前1小时发送调试信号,以供学生提前调试收音效果。
(3)听力播放时间表见《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石大教发[2016]36号)。
4.考场要求:
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填写试卷袋和《石河子大学考场记录表》,考试结束后仔细清点试卷份数,将缺考学生的试卷及空白试卷一并装入试卷袋,杜绝空白试卷流出。
5.试卷上交要求:
所有试卷必须于考试结束20分钟内由监考老师将试卷(含考场记录)交至指定地点,当面清点试卷份数,并交回考场记录。
《大学英语》(一)和《大学英语》(三)试卷交至大学中区行政楼一楼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数学文化》试卷交至会7理化楼249室;《心理学》试卷交至北区师范学院三楼心理系办公室。
专业课试卷交至授课系办公室或任课老师到考场接收。
6.成绩上报、登陆与分析要求:
(1)学生所修课程的总评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可达30%-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70%。平时成绩超过40%的课程需上报经教研室、学院审核通过的《课程成绩比例设置需求表》,且应有明确的“课程平时成绩具体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各系、任课教师应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的管理,严格平时成绩的评定。做到成绩评定科学、公平、公正,平时成绩评分有据、记录详实、有据可查、归档完整。未完成课程规定的实验、实习及作业要求的学生,不得进行该门课程成绩的综合评定。
(2)课程考试结束后,教学任务承担单位(系、教研室、课程组)的任课教师要认真、及时做好试卷评阅、网上成绩登录、试卷及成绩分析等工作。原则上应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网上成绩登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登录的,需上报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的《成绩延期登录申请表》。
(3)各任课教师要认真、及时做好试卷评阅、网上成绩登录、试卷及成绩分析、试卷整理等工作。上传成绩前,务必先核对学生名单及成绩,登录成绩后打印原始成绩一式三份,审核、签字后交至各系。
(4)加强试卷资料存档工作。
试卷材料应包括考场记录、成绩单、平时成绩记分册、课程总结、成绩分析、考卷(仅装订答题纸的需附原卷1份)、参考答案等材料。
成绩分析应包括卷面成绩分析和总评成绩分析两部分,应能够反映出课程综合成绩构成情况和平时成绩的来源情况。
(5)各系于2016年1月16日前将各科试卷成绩收齐,按班级排序,打印封皮、目录(可在学院群共享下载),装订成册,并于当日18:00前交至教办(一式两份)。
(6)各系教师完成网上成绩登录后,请及时通知学生上网查询成绩,便于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假期复习。
(7)凡不及格人数超过15%的课程,教师要对二到三个学期的成绩进行分析、比较,做出成绩分析总结。
7.违纪作弊处理
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以及在课程论文和报告中抄袭作弊的,学院将严格按《石河子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纪处理条例》(石大校发〔2016〕137号)和《石河子大学作弊处理程序及归档管理办法》(教发〔2004〕14号)文件精神进行处理,考试当天需将作弊学生的相关材料(学生试卷、作弊证据、学生检查、监考教师情况说明等)上报教科办。对不负责任、对作弊视而不见、为作弊学生开脱、说情庇护者将按《石河子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附件:2016-2017-1学期期末考试相关文件1230.rar
文学艺术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仅用于查看序号)
2016年12月29日
文学艺术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