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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学院
2017-04-12
503
教函【2017】3号
关于对石河子大学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系:
按照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安排,2016年项目己进入验收阶段。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依据
验收范围为学院2016年获批立项的5个“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依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中所规定的研究内容、研究周期、完成形式、考核目标及各项技术指标。
二、验收答辩汇报安排
时 间: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6:00
地 点:学院会议室(东1-207)
形 式:采取“大学生创新论坛”的形式验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回答问题。
验收内容:
(1)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任务进行评价;
(2)项目的研究方法、调查路线、技术方案等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价;
(3)项目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应用前景及产生的效益综合评价等;
(4)项目的组织、管理、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价;
(5)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提交材料
1. 各项目负责人需于2017年4月17日前将结题验收的完整材料,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总结报告(附件6,结题报告书须骑马装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附件7)、成果展示汇总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学院教科办孙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130520@qq.com);
2.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工程网网站平台(http://eol.shzu.edu.cn/zlgc/index.do)。校级专家网评验收时,如有材料缺失将视为验收不合格。
附件: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附件
文学艺术学院教办
2017年4月12日
2017-04-12
文学艺术学院
503
教函【2017】3号
关于对石河子大学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系:
按照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安排,2016年项目己进入验收阶段。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依据
验收范围为学院2016年获批立项的5个“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依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中所规定的研究内容、研究周期、完成形式、考核目标及各项技术指标。
二、验收答辩汇报安排
时 间: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6:00
地 点:学院会议室(东1-207)
形 式:采取“大学生创新论坛”的形式验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回答问题。
验收内容:
(1)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任务进行评价;
(2)项目的研究方法、调查路线、技术方案等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价;
(3)项目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应用前景及产生的效益综合评价等;
(4)项目的组织、管理、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价;
(5)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提交材料
1. 各项目负责人需于2017年4月17日前将结题验收的完整材料,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总结报告(附件6,结题报告书须骑马装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附件7)、成果展示汇总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学院教科办孙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130520@qq.com);
2.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工程网网站平台(http://eol.shzu.edu.cn/zlgc/index.do)。校级专家网评验收时,如有材料缺失将视为验收不合格。
附件: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附件
文学艺术学院教办
2017年4月12日